金融与科技相融合,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近年来,我国金融改革稳步推进,金融体系不断完善,金融市场分层日益精细,金融产品种类愈加丰富,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也有了较大提升。但从全省来看,金融与科技创新的融合度还不够高,一些金融资源未有效配置到创新领域,无法满足创新资本需求;部分科技产业和创新企业缺乏稳定可靠的融资渠道,金融市场本身也活力不够。要真正适应科技创新步伐,满足科技创新对金融的需求,我国金融业尚需付出更多努力。
如何才能提高金融资源的有效性,更好助力科技创新?
一是突出市区联动和部门协同。建议市区两级资金、基金、高精尖创新项目协同力度,配合联动。一方面,各部门要有效整合现有科技金融支持政策,优化财政经费资助结构,避免政策空当和政策重叠,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另一方面,要协同政府相关部门,以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为基础,积极引导天使投资、保险资金等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
二是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调节手段,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贷款损失,向金融机构提供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资金,为金融机构服务科创企业保驾护航。
三是推动辖内金融机构加强与政府、担保、投行及股权投资机构等合作。根据科创型企业特性,探索完善风险共担和投贷联动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强化政银合作,推动银行机构借助政府提供的银企对接活动、独角兽培育企业名单、重点培育企业名单等外部平台实现风险预筛、风险分担,有效解决“贷给谁”的问题。推动市、区风险共担模式,实现政府、银行、企业风险共担,有效化解金融机构“不敢贷”的问题。
四是深挖知识产权融资模式。市、区政府部门协同,着力发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知识产权资本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制度。鼓励市内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发符合科技创新企业特征的信贷产品。引导金融机构与省级国家级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对接,为科技型企业技术和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投资、入股搭建平台。同时,搭建知识产权转让平台,推进以知识产权未来收益权为底层资产的资产支持证券化发行,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
五是丰富科技保险产品体系。在推动实施科技保险费专项补贴的基础上,鼓励区域内保险机构开发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等险种,不断丰富科技保险产品体系,拓展对科技创新企业的保障边界。
(裴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