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我国高校科技成果的创造和保护水平不断提高,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大幅提升,但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与专利保护“重数量轻质量、重申请轻实施”等问题依然存在,从整体上提高转化意识,从个体上夯实基础工作是破解难题的关键。具体而言,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一是突出转化运用导向,引导高校科研成果质量提升。
科技成果是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出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科技成果“只有转化才能实现创新价值”,因此高校要突出转化运用导向,引导科研成果质量提升。
当前,科技成果“质量不高、数量不足”已经成为制约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因素。科技成果质量的高低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其被转化的可能性,以及被转化后所能够获得商业价值的高低,为此,提升高校科技成果的质量是促进转化运用的前提。
二是发挥人才第一资源的作用,构建科研人员主导的可持续性转化模式。
科技成果转化不是“一锤子买卖”,还涉及到成果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一系列活动。由此可见,科技成果的转化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是需要科研人员持续参与且不断付出创造性智力劳动的活动。科技成果转化中最重要的和最具价值的理应是科研人员及其拥有的知识、经验和技能。
正因如此,科技成果转化需要科研人员与企业有长期的合作,包括成果的中试熟化、产业孵化,以及产业化后的产品迭代升级。
三是加强科技创新的“前端”服务,为科研人员减负增效。
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不只是把已有的成果进行落地,还应当为科研人员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提供外围助力和方向指引。换言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应当加强科技创新的“前端”服务,包括为科技创新提供产业资讯、专利情报、技术可行性分析、专利申请前评估,还应当为高质量科技成果的识别提供智力支持。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与科技创新的深度融合,可以减少低质量或者无应用前景的成果数量,从而让科研人员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高质量成果的开发中。简言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要能够助力科研人员高质量创新,为其减负增效。
(邓 恒)